废活性炭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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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方可从事废活性炭的收集,不少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量少、更换频次多,如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个标准喷漆房,其配套治理设施活性炭的装填量大约0.4立方米,约400小时更换一次。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一般都是大型企业,不可能随叫随到,造成不少企业的废活性炭堆积一年,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才上门回收一次。
不少企业吸附失效的活性炭往往没有密封贮存,自然暴露在空气中,被吸附的有害物会再次释放出来,造成二次空气污染。如果防渗、防扬散等贮存条件不好,易造成水和土壤的二次污染。吸附挥发性有机物饱和后的废活性炭,犹如沙漏,不停地向空气释放吸附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可以说,这种废活性炭在企业每多待一天,就多一天的环境危害和隐患。 活性炭是一种高纯度的碳,具有非常高的表面积,适用于各种不同领域的各种净化应用。废物管理行业在使用活性炭过滤技术净化气体和液体气相流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例如,在能源设施中,粉末状活性炭的灵活使用可以去除烟道气洗涤器中的汞和二恶英的好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活性炭过滤用于气味控制应用以及废水处理。活性炭过滤器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应用是用于生物气流的净化。这可以用于热电联产发动机保护,或作为将原始沼气转化为生物甲烷的升级过程的一部分,经过活性炭提纯的沼气可以直接输入燃气网络。通常,在这些沼气应用中,活性炭的作用是从气流中去除硫化氢,硅氧烷和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以保护热电联产发动机免受腐蚀/沉积,或者在生物甲烷气体的情况下保护或增强下游沼气升级设备的性能。
不同类型的活性炭适合于去除典型的生物气流中的各种可能的污染物。硅氧烷和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通常用普通的活性炭除去,通常是颗粒或更大的颗粒,而硫化氢和其他无机污染物如果要很好的去除,需要使用浸渍的活性炭。根据工艺条件,特别是生物气流中的残余氧气水平,活性炭可以选择不同的浸渍剂类型,并且经验丰富的活性炭技术员可以针对给定的一组环境提供合适和具有成本效益的选择建议。
活性炭用完后的处理方法
在活性炭吸附饱和后,有几种简单的方法。比如家用除甲醛活性炭,纯水处理活性炭等,在经历的几个月的吸附。这个时候只需要放置在阳台上晾晒一天就能恢复70%左右的吸附能力,晾晒能把活性炭内的水分蒸发出来,高温能让一部分有机物分解生成小分子从活性炭孔隙脱出。当工业废物处理活性炭被消耗用完时,即由于其部分或完全用杂质填充孔而不再按要求进行时,通常可以通过专用窑中的热再活化工艺再循环。废碳通常分为很多总类,来自饮用水或者家用的活性炭很少有危险化学物的污染,但是来自工业或环境过程(如沼气)的活性炭具有很大的污染属于危废。所以不同使用环境的活性炭废料需要分开处理,以避免交叉污染。回收废活性炭有许多环境和经济效益,而不是处理好充当原生炭的代替。例如,很多行业内的废弃活性炭与再活化的活性炭差别不是很大,第一次再活化可以达到原生炭的80%-90%左右。但是在工业中一般在活性炭被完全使用后会成为一堆危废,需要专业的废料处理公司来进行处理。
活性炭,由木质、煤质、石油焦等含碳的有机原料经过高温炭化、氧化活化后获得,活化过程中活性炭表面形成2~50nm之间的细小孔隙,比表面积非常大且吸附性强,应用于诸多行业的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如低浓度的染料废水处理、VOCs(有机废气)处理。
那么使用过的活性炭要怎么处理?废活性炭算固废还是算危废?耐心看完这篇文章,清露源小编来解答您的疑惑。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用过的废活性炭需要依照所吸附物质和不同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吸附物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下面小编为大家列出了危废名录中有关废活性炭的部分,包括危废代码与所属的定义类别。
⒈900-405-06,指的是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⒉267-002-15,指的是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⒊772-005-18,指的是固体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⒋261-053-29,指的是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⒌265-001-29,指的是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含汞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⒍265-002-29,指的是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吸附汞产生的废活性炭;
⒎384-003-29,指的是含汞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活性炭;
⒏387-001-29,指的是电光源用固汞及含汞电光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⒐900-023-29,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⒑900-452-29,含汞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⒒900-039-49,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
那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废活性炭?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文称“《固废法》”)已经给出明确指示。
一、分类收集、贮存与设置危废识别标志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七条和八十一条规定,危废应当按照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对装有危废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废的设施、场所设置危废识别标志,标志样式的详细规定可以点击这里查看往期文章。
危废标识贴
二、主动申报、备案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废单位应当制订危废管理计划或建立危废管理台账,通过国家危废信息管理系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产废单位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废,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处理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产废单位不准擅自倾倒、堆放危废,且禁止将危废提供或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置。